学生工作

关于开展“扬励志之风·筑勤学之梦”第十二届我院勤工助学之星评比大赛的通知

信息来源: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   作者:  日期:2023年04月04日  点击数:
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,多角度多层次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我院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,树立一批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榜样,由我院主办,我院班级联合会承办的“扬励志之风·筑勤学之梦”第十二届我院勤工助学之星评比大赛现已开始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原则上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,在学院或学校各部门参与过勤工助学工作的全体经管学院本科生。

二、奖项设置

评选“我院勤工助学之星”并颁发证书,获评人选同时获得以下奖金:

一等奖:奖金300

二等奖:奖金200

三等奖:奖金100

三、参评条件

1. 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习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乐观向上。

2.  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,在爱国奉献、道德弘扬、科技创新、自主创业、自立自强、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,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。

3.  参与过学院勤工助学工作的同学可自愿申请,也可经推荐参加。

4.  无违反勤工助学上岗程序及其他有关规定。

5.  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表现优秀,获得用工部门认可。

四、参评流程

(一)报名推荐(44--49日)

学生下载填写《我院第十二届“勤工助学之星”评比大赛申请表》(附件1)并于49日(周日)中午1200填写完毕并发送至2977378107@qq.com(邮件名称命名为:学号+姓名+我院第十二届勤工助学之星评比大赛申请表)。

(二)初赛(410--411日)

活动组织方根据学院推荐结果,组织召开评审会,对勤工助学同学申请表填写情况进行打分,汇总各参赛者日常考核表的成绩,根据申请表的填写情况及“勤工助学之星”评分细则进行初评,统计各项得分得出初审成绩得出前八名,确定决赛入围人选名单,并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。

(三)决赛阶段(416日)

8位选手根据抽签顺序依次上台展示,形式不限,内容围绕在勤工助学工作中的收获和体会,同时可以展示自己的其他各项特长,其中可包括比赛经历、兼职经历感受、各种文艺特长等,主要向评委展示乐观向上、自立自强的大学生形象,展示时间不超过六分钟。展示完毕后,评委进行现场提问并进行打分,工作人员对评分统计排名,现场评选出第十二届“我院勤工助学之星”。

欢迎同学们积极踊跃报名参加!

工作联系人:赖卓川,邝舒娜;联系电话:1780693158318570295471


我院班级联合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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